競賽規程修正-104年全國輕艇激流錦標賽

日期 2015/5/5 10:07:30 | 新聞類別: 站務公告

修正競賽規程第十點參賽資格第3點:原規定-每單位每項至多可報三艘艇,每一選手參加項目不限;修正為每單位報名艇數不受限制。


本篇新聞來自: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
http://www.taiwancanoe.com.tw

本篇新聞的連結位址是:
http://www.taiwancanoe.com.tw/modules/news/article.php?storyid=236